康特隆(01912.HK):接获法院停止通知书,股份明早复牌
康特隆(01912.HK):接获法院停止通知书,股份明早复牌
新时空报道:康特隆科技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912)公告,于2026年3月2日接获香港高等法院发出的停止通知书,禁止转让现时登记于P.Grand (BVI)Ltd.名下的51,362,815股本公司股份,以及支付其任何股息或利息,直至向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发出十四日通知为止。该停止通知书乃代表卿浩东及汪凯提出申请,发出停止通知书的指称理由是申请人声称该等股份的实益拥有人,而非P.Grand及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林强。
董事会就该指控向林强作出查询,并获悉林强表示不同意该指控,且对停止通知书的细节存疑。林强及公司拟于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高等法院申请撤销有关停止通知书。截至公告日期,P.Grand由林强持有,而林强则持有662,746,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0.29%,因此为控股股东。公司认为停止通知书将不会对公司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产生即时及直接影响。
应公司要求,股份自2026年3月3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自2026年3月4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股份买卖。
新时空声明: 本内容为新时空原创内容,复制、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内容,须注明来源“新时空”或“NewTimeSpace”。新时空及授权的第三方信息提供者竭力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但不保证数据绝对正确。本內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交易风险自担。
本文转载自新时空,原文链接:https://www.newtimespace.com/zh-cn/finance/1378358.html
1. 欢迎转载,转载时请标明来源为FX168财经。商业性转载需事先获得授权,请发邮件至:media@fx168group.com。
2. 所有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FX168财经立场。我们提供的交易数据及资讯等不构成投资建议和依据,据此操作风险自负。

